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现役运动员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6-05-08
为加强学院现役运动员学生教学管理,有效解决“学训矛盾”,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5]4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的原则,对因训练不能纳入全日制管理的现役运动员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现役运动员学生教学管理。
二、范围界定
现役运动员指正在职业运动领域中从事体育运动且能够代表各省、市参加全国比赛的转正、试训和集训运动员。
三、身份认定及程序
1、现役运动员学生作为新生报到时,如因训练不能纳入全日制管理,须向所在专业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认定证明材料。
2、现役运动员身份认定须由所在训练单位提供运动员证明,转正、试训审批表复印件,集训证明等相应材料。证明材料体现训练单位、本人身份信息,体现训练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所在队组等信息。
3、各专业依据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将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汇总至教务处复审。
4、复审无误后,履行入学其他报到程序,学生工作部按规定办理学籍。
5、每年9月份,现役运动员学生均须再次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学生不再属于现役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入校学习。
四、入学后教学管理
1、现役运动员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2、各专业根据学生学习、训练情况,于学期前提出授课需求,教务处统一协调组织授课,年度学习计划必须与全日制在校生保持一致。
3、各专业应与现役运动员学生及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4、现役运动员学生应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修满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5、现役运动员学生实习须按照《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五、其他
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